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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业单位2020编外招聘36人公告
日期:2020-10-17 浏览
因工作需要,根据《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吴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的补充意见》(吴人社发〔2019〕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级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秋季公开招聘区级机关编外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湖州市吴兴区2020年秋季公开招聘区级机关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户籍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以2020年10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10月15日至2002年10月15日间出生);招聘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科目录设置认定,相近专业可报考。

  7.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

  8.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职业资格、驾龄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0月15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本人所填信息以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即为资格审核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招聘。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

  2.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不超过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驾驶员岗位面试环节采取驾驶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之日前本人申请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逾期未说明放弃的,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的相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视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在此次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二)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申领 “健康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以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在报名时主动向招考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3.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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