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企业舟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
二、薪酬待遇
根据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性别不限;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类、城乡规划学类、土木类等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cj2064513@126.com (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姓名)。
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后续环节。
4.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6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6倍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察对象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设区市的市级体检中心自行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并要求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按时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而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267104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