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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纪委市监委招聘3名编外人员
日期:2024-05-20 浏览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值班、加班及出差等安排;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纪委监委工作的情形。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综合文字岗位1名,综合管理辅助岗位1名,驾驶员岗位1名。

(招录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ssjwzzb@126.com;现场报名,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至舟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401室(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完整、整齐。

(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证书。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后续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报名人员未达到1:3比例,则调减招聘名额。

确定进入考试的人员将以短信(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方式。主要考察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驾驶员岗位增加实操环节,考察实操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总分合格人员中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2024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以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开展政审。

(五)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舟山市纪委市监委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报考资格的,或有其他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586215

附件1:舟山市纪委市监委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舟山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