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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2024年招聘公告
日期:2024-06-11 浏览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

岗位二: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细致、扎实稳妥,任劳任怨,能够吃苦耐劳,坚决服从工作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需具备一定政策、法律知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一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以后出生);岗位二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63周岁(1961年5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政法或调解经历的可以适当放宽至65周岁(1959年5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3日(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2.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好《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等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楼806室区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联系人:魏鑫,联系电话:0580-3067936。

(二)面试

人员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1:1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考察合格,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按照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及相关福利保障,具体根据本人学历、工龄、服务年限等确定。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67936。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4年6月3日